常常将觊觎者形容为“恶狼似的眼睛”。在商界,从行业的发展到战略的制订,从价格的变动到竞争者的动静,也无时无刻不需要这种“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狼性。
其次,富于进取心和攻击性,且不轻言失败。狼袭击羊时,常常是死死咬住,不会轻易放弃。而且狼并不是咬死一只饱腹而已,而是在最短的时间里,能放倒多少就放倒多少。这种富有攻击性、贪婪、执著的精神也反映了许多中国企业为争取生存而不顾一切的心态。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应该是团队精神。狼很少单独出没,总是团队作战,所以才有“猛虎还怕群狼”之说。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企业界,团队精神的威力越来越受重视,这是中国企业尊崇狼性文化的又一个缘由。
然而,狼性文化是有局限的,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要素,似乎并不合适。企业员工对狼性文化的接受很容易发生认知不协调的问题。狼性文化是一个整合的概念,即上述提到的三大要素(当然还可以抽象出其他的要素)是一个整体的概念,缺一则不足为“狼性”。人们在接受狼性文化理念时,肯定优先接受那些被认为最具有狼性特征的要素。狼性最明显的特征是什么?那就是狼性的残忍,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的残忍。于是,在提倡狼性文化的时候,一些企业很可能偏重这一点而不及其余。这样,使得一些企业一味提倡“你死我活”的“残酷竞争”、“不给对方以生存空间”等,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狼性文化的全部特征。
何时不提狼性
国内企业中,华为曾经将“狼性”作为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有点“态度决定一切”的味道。在中国企业管理水平和人的职业化素养都很难快速提升的时候,依靠所谓狼的“三性”——敏锐的嗅觉、奋不顾身的攻击性和团队精神来与国际领先企业竞争。
但2000年之后,华为就不再提“狼性”了,代之以流程化管理和职业化人才。其实华为当年在倡导“狼性”文化的时候,也害怕走向另一个极端。因此,任正非真正提倡的是一线营销人员的“狼性”和二线人员的“狈性”的互补,实际上是“狼狈为奸”——业务拓展与管理支撑的平衡体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提倡“狼性”文化,一定是中国企业发展初级阶段的产物,如果一定要拿动物来比喻的话,企业当然更希望产生“狮子”文化,而不是所谓的“狼性”文化。我们看那些管理上相对成熟的跨国企业为什么不提倡所谓“狼性”文化呢?道理或许很简单,“狼性”文化中敏锐的嗅觉,就是一种对市场和环境高度的敏感和关注,这在思科文化中一直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而提倡团队精神,更是IBM、HP等企业的核心理念,只是他们都已经不再用所谓“狼性”来表达,转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文化理念——企业核心的价值体系。
否则,它们就只能把动物园的动物们都拿来做一一比喻才行,而人毕竟不是一般的动物,企业环境也毕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生物环境,因此,我们的企业家和管理者们,还需要不断地进步,才能领悟到其中深刻的管理内涵。
狼性文化似乎也不太适合现今以“竞合”、“双赢”或“共赢”为特征的商业时代。狼性文化的主旨是“狠”,隐含的基本假设是“你死我活”,前提假设则是资源是稀缺的,蛋糕是固定的,我多得一块你就要少拿一块,我全部得到你就没有生存空间。一味推崇狼性文化对商业环境——均衡、共赢、可持续发展的破坏,恰似狼群过多后对自然界的危害。而现在是一个竞合的时代,理想的商业模式是大家既竞争又合作,进行“合作性创造”,共同把蛋糕做大,最终实现双赢或共赢。这方面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微软和Intel的合作。这两家企业一个做硬件,一个做软件,谁进入对方的领地都有实力,在战略上和原有的产业相比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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