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近年我国物流基础设施等“硬环境”不断获得改善,但物流业发展遭遇的“软瓶颈”也日益凸现。
由于相关法规和主管部门的缺位,导致了缺乏行业标准、行政上的条块分割、竞争的恶性和无序、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等弊端。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魏超上书人大,直陈当前物流业面临的弊端,呼吁有关机构制定《物流法》。
魏超是安徽最大民企新长江集团董事会主席,他拥有国内第一家以物流命名的上市公司———渤海物流(000889)。
“软性瓶颈”
在硬件设施不断改善的情况下,物流从业者却发现这个行业的软环境并没有本质的改观,魏超的新长江集团对此有最直接的感受。
新长江集团物流园区建在芜湖郊区,“非常漂亮而且很现代化”。魏超介绍说,当初他投资芜湖时,当地已有一个设在市中心的物流园区,为了吸引投资,政府许诺,将来货车都移到郊区新长江的园区来,以消除市中心的消防隐患、保持市容整洁。
“但是当我们耗资2.3亿的物流园区建起来以后,当地政府为了保住税源,不允许货车外迁,”魏说,“由于区政府之间税收利益的矛盾,政府的实际作为和当初不太一样。”
区域壁垒只是软性瓶颈的一小部分,更多的问题出现在整体物流程序的烦琐、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物流仓储标准的不统一上。
成都一家外贸公司的业务员俞洲介绍说,为了将他们公司的罐装货物运往美国,他们必须先把货物运到上海,然后再由中远的集装箱船运到美国。
流程的一开始就颇为别扭。为了保证货物顺利到达上海,他必须要分别跟郑州铁路局、上海铁路局签协议,“因为郑州局、上海局都是对铁道部负责的,它们只能对自己辖区内的货物负责,而我们不可能和铁道部这样一个政府机构签合同”。
接下来,货物装上火车后,俞洲坐飞机来到上海等货,等待他的是,“什么时候到货不清楚,因为铁路经
常要编组,车站只保证把货物给运到目的地,但不保证你什么时候运到”。
好不容易将货物拉到上海的码头,但是俞洲却不能将货物马上装船,因为铁路集装箱是以重量为单位的,而海运集装箱以体积为单位,“公司得花一笔钱去掏箱”。而且,掏箱“通常会有2%的货物损耗”,公司只得承担这部分损失。
此时,货物只能进入仓库等待装入海运集装箱,结果新问题又出现了:仓库的托盘是1米宽,而海运集装箱的内径是2.43米,为了避免因为容器不统一而造成的空间浪费,俞洲他们只得花大量时间把集装箱的缝隙填满。
而在此之前,俞洲还必须找一家上海的报关公司帮他报关。“如果能在成都就报关,在上海装完箱子就可以通关了,但是那样海关会征收更多的税。一位物流专家说,海关和各大运输部门的不协调是非常严重的。”
而在通关的过程中,由于货物只有商品条码没有运输条码,海关必须一一清点集装箱,“这么多箱子,人工清点起来效率太低了,而且容易出错”。俞洲认为,运输条码可以帮助识别这箱子,“但这个编码哪个部门都没有做过”。
俞洲感叹说:“国家在物流基础设施上投资非常大,但
很多问题光有钱并不能解决,至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们的效率和成本问题。”
呼吁立法
魏超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向人大提交议案,呼吁制定《物流法》。魏认为,由于法规缺位,除了上述的地方保护、行政上的条块分割、缺乏行业标准难以协调发展等弊端外,还有几大问题制约了物流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
魏认为,政府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不利于物流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另外,由于物流中心重复建设,恶性和无序竞争比比皆是,却没有哪一个法律法规可以约束,而一些真正的大型现代物流中心却在恶性和无序竞争和缺乏政策扶持中发展缓慢。因此,魏超建议,各地应尽快出台物流业发展政策,扶持有发展前景的物流业大型骨干企业。
魏超认为,解决问题的核心是国家统筹规划和物流技术标准化,政府主管部门应重点推动综合性、跨专业、跨部门的物流法规和配套规章的制定,包括物流企业的资质、融资政策、产权转让规定、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社会保障制度、市场竞争规则等,以改变目前现代物流无法可依的局面,为物流企业创造一个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并能在WTO机制和框架下,通过立法,在国民待遇的原则下,实现合理的司法保护。
政府规划何时出台?
魏超对行业弊端的分析与诸多专家不谋而合,但立法的提案没有激起多大的反响。
魏超承认,“物流立法的问题作为议案还不是很成熟,议案需要有实施的方案,我们在实施方案的准备上还不是很充分。”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丁俊发则指出: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对物流做专门立法,他同时指出,现在出现的混乱现象,并非需要立法,重要的是建立行业的标准。实事上,涉及现代物流“供应链”
的交通运输、储运、邮电等环节,都已有各自的专门“企业法”,加上一系列已执行的经济法规,其中有部分可能适用于现代物流业,“所以不需要制定专门的物流法规。我们国家目前更需要制定政府规划、规划纲要这类东西”。
1月上旬,国家经贸委曾经拿出一份《关于鼓励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详见本报1月22日的报道),这份意见稿颇受好评,被评价为“拂去物流热的浮躁,看到了此产业发展所遇到的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但据中国采购与物流联合会研究室主任贺登才透露,“经贸委那个方案暂时无法启动了,因为经贸委被撤了”。
而业界对协调者一直缺位也颇为无奈。魏超说:“我们这个提案也是希望国家有一个部门管管这个行业,就是在主管机构缺位的背景下才有‘物流法’这个提案的。”
贺登才表示,“按理说经贸委的这一职能会移到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但是还没有任何公开信息显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已经组建相应部门。国家计委综合运输研究所所长汪鸣称,现在还没听说这一块会怎么动,“刚刚完成机构改革,还没有细化到那一步”,而落实的时间最早也得“过4个月以后”。